屋顶还有违建?赶快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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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13:56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有关部门开始重点查处,并欢迎群众举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将对城区屋顶违法搭建和占用绿地、破墙开店等违法行为加强整治,那些屋顶搭盖者即日起请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6月8日,市建设与管理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发文,要求2003年1月19日市政府关于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通告发布以后,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占用房屋周围的空地、绿地、房屋的廊道、屋顶及其他公用部分的违法建设和破墙开店的违法行为,即日起15日内,当事人须自行整改,否则将依法予以查处。 今天上午,位于岭兜村的5处违法建设因未按要求自行拆除,被思明区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前不久,岭兜村41处新建违法建设在11处被强制拆除后,其余30户当事人签下保证书,表示将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然而,有的当事人却敷衍了事,只是简单在楼板上敲一个洞,对建筑的整体结构和使用并没有造成影响,达不到拆除的目的和要求。 据介绍,自5月1日以来,思明区行政执法局已拆除了何厝、前埔等地新建违法建设68处,面积1万多平方米。 有关部门欢迎群众24小时举报,市行政执法局的举报电话为5051946,其他各区为:思明区:5991854,湖里区:6035676,集美区:6258993,海沧区:6052600,同安区:7022143,翔安区:7889980。另外,鼓浪屿行政执法大队:2063774。 (谢卫东 傅春芳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