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会在全省试行镇街“工会协理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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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16:40 人民网 |
人民网武汉6月11日电随着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深入进行,乡镇街道工会事多人少、任重力微的矛盾日益显现,工作经常处于时间没保证,事情没人做,经费无力收的状态。湖北省工会试行镇街“工会协理员”制度,较好解决了这一突出问题。 湖北省在乡镇街道选聘“工会协理员”始于2003年,从武汉市唐家墩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试行这一制度的效果看,有利于《工会法》的宣传、新建企业工会的组建及工作开展、会员会籍管理和工会经费的收缴。如唐家墩街道办事处工会的两位协理员目前已走访新建企业70多家,收缴工会经费8000多元;宜昌市西陵区西陵街道工会协理员帮助社区工会,发展农民工会员1276人。 目前,省总工会已将试行面扩大到全省,此次选聘“工会协理员”100人。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省总工会决定对“工会协理员”按每人每年2000元进行补助,其中对直管市按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同时要求各地工会按照规定分级负担,确保选聘人员工资和有关待遇的落实。 据介绍,“工会协理员”制度的优势在于灵活的用人机制,选聘工作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受聘人员接受所在乡镇街道工会领导,工作业绩由县(市、区)总工会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县(市、区)总工会有权予以解聘。省总工会计划在扩大试行范围的基础上,在全省经济比较发达、职工人数较多的乡镇和街道普遍推行这一制度。 有关方面认为,这项制度是加强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提高乡镇街道工会工作水平,探索实现工会工作者职业化和社会化的有效途径。(熊波马列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