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政策就应该鼓励守法者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01:12 新京报 |
来信 《新京报》昨日报道,北京市规定,从6月8日开始,司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达到满分记录的,驾照不再进行年度审验。以我之见,该规定显然是好的法规,好就好在守法的人得到了肯定和鼓励,并降低了执法的成本。 不论是法律还是政策规定,在制定时都应该贯彻一个导向,那就是要让守法的人得到肯定和鼓励。守法的公民不必为此付出成本,或者付出的成本最低,对于违法的人要给予惩罚。好的法律和政策应该体现这样的差别原则,如果不能体现这样的原则和导向,守法的人与违法的人需要付出同样的成本,对于守法的人就很不公平。 以驾驶证年度审验为例,以前的规定对于守法的人与违法的人至少在年度审验环节没有区别对待,同样要每年一审,要付出相同的时间、金钱等成本。新规定改变了原来的做法,小型机动车司机在一年内受到的违章处罚不满12分,可不再进行驾驶证的年审,而改为更换驾驶证时一并年审,也就是6年才需审验,这样就大大地避免了守法的司机为此付出成本,因此也就更能够鼓励司机们遵守交通法规。 从另一方面看,这一规定还节约了执法的成本,负责年审的工作人员也就不再需要过去那么多,与此相关的设备和物资消耗显然也要降低,从而也就降低了政府在这方面的管理成本。孙建(北京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