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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给我妈做饭去”(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05:20 华商网-华商报
法院一审判决后,大儿子在家里陪护母亲

  本报记者 继颖 摄

  本报近日报道了西安市三桥街道办南何村七旬张老太,诉讼两个儿子未尽赡养义务一事。昨日上午,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三桥法庭开庭审理了张老太与两儿子之间赡养纠纷案。一审判决后,李七四和妻子表示会立即负担起赡养义务,而二儿子李仁义夫妇则认为赡养费过高,不排除上诉的可能。

  庭审大儿子迟到55分钟

  庭审原定上午9时开始,却因张老太大儿子李七四的迟到,推迟了55分钟。李七四和妻子坐上被告席后,当兄弟李仁义夫妻俩过来时,便马上起身另寻座位。法官制止后,这兄弟俩才互不理会地坐在一起。因张老太病重无法行走,其弟张四成和西安市三桥法律事务所律师连江海作为原告代理人,到庭作了陈述和诉讼申请。

  李七四夫妻和李仁义夫妻均称各自已经履行了赡养义务。李七四妻子说:“《华商报》上登的那张照片(指本报10日12版报道)中的拐棍,就是我给老人买的,我们咋没养老人?”李仁义夫妻称“为赡养老人,我们借了1000元钱给老人住院看病”,但其舅张四成驳斥称,这笔钱是村委会给张老太的。

  随后,原告代理人向法庭提出了“李七四照顾老人生活,李仁义每月给老人350元赡养费,医疗费两人各半分担”的申请。法庭上,李家兄弟都表示愿接受法院裁决。

  二儿子嫌赡养费太高

  在5分钟休庭时间里,李仁义坐在法庭门口放声大哭,他妻子边哭边说,丈夫可能犯了癫痫病。此时李七四趴在被告席上还在啜泣。

  重新开庭后,法官当庭宣布一审判决:判令张老太的大儿子李七四照顾老人的日常起居;二儿子李仁义每月向老人交200元赡养费;老人的日常医疗费用由两儿子承担各半。

  判决后,李仁义夫妇态度突然发生了转变,他们说没有能力支付这笔赡养费用,最多每月只能给50元钱,他们不排除上诉的可能。说完就很快离去。而李七四妻子对法官说:“我现在就回家,给我妈做饭!”

  中午12时许,从法庭回来的李七四急急地往张老太的老屋赶,看到躺在炕上的母亲没盖东西时,李七四说:“妈,把被子盖上。”“不用,热着。”张老太答道。“那把肚子盖上。”李七四坚持把被角拉到母亲的肚子上。

  记者走出张老太的家时,正碰上赶来的李七四妻子,她招呼记者等一会儿,并说饭一会儿就好了。本报记者 唐代

  哥不管我妈我也不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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