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布救灾紧急预案:突发灾害可调军机救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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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06:15 天府早报 | |||||||||
成都市救灾紧急预案发布,应急系统由23部门组成 早报讯(记者牛绍强) 地震、洪涝、森林火灾、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若突然发生,成都市政府将启动救灾紧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行动。成都市救灾紧急预案获市政府批准,正式发布生效。
紧急预案:可越级上报 气象、地震、水利、林业、国土等预报部门要及时发出预警。灾害发生后,当地政府必须向上一级政府和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核查,发生特大灾害可以越级上报。 一旦发生特大灾或大灾,成都市政府立即启动紧急预案。程序是:市政府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气象、水利、国土、地震分析研究,上报指挥部、市委、市政府领导,救灾指挥部发布救灾指令。有关区(市)县和部门接到指令,必须无条件执行,及时组织救灾。 应急系统:23部门参战 凡遇到大灾或特大灾,市政府救灾紧急预案立即启动,受灾的区(市)县政府预案也同时启动。 发生灾情,23个部门、单位都必须抽调人员参加救灾:救灾办、气象、国土、地震、林业、成都警备区、都江堰管理局、贸粮、卫生、公安、计委、经委、建委、市政公用局、交通、财政等。 救援行动:可调动军队 救灾突击队立即奔赴第一线抢险,直升机突入灾区,借助机载雷达、遥感卫星对灾区实施监控。若是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情况,调动武警、消防、驻军部队时,必须实行救灾指挥长高度集中调动,由指挥长会同成都警备区共同下达调动命令。可动用部队车、船、飞机、通讯等装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