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杜导斌被判刑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11:33 南方都市报

  网上发表《论颠覆政府是合法的》等26篇文章

  杜导斌被判刑三年

  本报讯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11日对杜导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进行公开宣判,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法庭经审理查明并认定,被告人杜导斌,男,现年40岁,湖北省武汉市人。2002年5月至2003年10月间,杜导斌先后在互联网上发表了其撰写的《论颠覆政府是合法的》等26篇文章,采取诽谤的方式公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据悉,在庭审中,杜导斌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服法。法庭充分保障了杜导斌的诉讼权利,杜导斌及其委托的辩护人作了充分辩护。

  法庭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杜导斌在法庭上能够认识到其行为触犯了刑法,造成了社会危害,根据其具体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杜导斌的亲属、新闻记者以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公开审理和11日的宣判。 (新华)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遭袭
胡锦涛出访欧亚四国
雅典奥运圣火全球传递
美国前总统里根病逝
八国首脑会议
纪念诺曼底登陆60周年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赴美
《后天》 孙燕姿巡演
2004欧锦赛 NBA总决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