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部门也要严查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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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11:33 南方都市报 |
质检总局回应阜阳干部对劣质奶粉事件责任问题的议论 “质监部门也要严查责任人” 本报讯近日,新华社公布了有关部门对阜阳劣质婴儿奶粉事件有关监管者责任的查处情况。阜阳的干部们得知该消息后议论纷纷,议论的焦点是处理的官员中“为什么没有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记者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获悉,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作出决定,严肃查处质监部门涉及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的有关负责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1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调查处理与“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有关的责任问题。 据新华社6月9日消息,在阜阳劣质婴儿奶粉事件中,阜阳市市长刘庆强等9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查处,其中包括阜阳4位市领导和工商局、卫生局5位局长。据《中国青年报》报道,阜阳的干部们认为,负责产品技术标准审查的技术监督部门参与了多次劣质奶粉查处,但在执法中多次“以罚代法”,甚至避重就轻。 质检总局昨日透露,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劣质奶粉事件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对生产领域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责成阜阳市局作出深刻检查;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颍州分局对阜阳赛诺乳奶粉有限公司制售不合格奶粉监管不力,负有直接责任,决定给予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颍州分局局长蒋仁停职检查的处分。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还将派出调查组赴阜阳就此事故进一步深入调查核实,并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质检总局通知要求,全国其它地方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也要按照要求,对查处劣质奶粉过程中,涉及质监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问题进行认真检查,凡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进行严肃处理。 (新华社 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