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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笔谈:砥砺法律战之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3日08:19 解放军报

  高潮

  自美军“虐俘事件”曝光以来,国际社会纷纷谴责美军践踏国际法、严重侵犯人权的野蛮行径,而以“人权卫士”自居的美国一直处于被动尴尬的境地。

  透过“虐俘事件”的前前后后,我们可以从一个侧面看到法律战的威力。众所周知,《日内瓦公约》是国际法的基本支柱之一。该公约明确规定,作战双方不得虐待和侮辱战俘。然而,美军在对待伊拉克战俘问题上,不仅对其进行了肉体上的摧残,而且还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尊严,无疑是对《日内瓦公约》的公然违犯,是对举世公认的国际法的无端蔑视。这自然引起国际舆论的愤怒声讨,而作为《日内瓦公约》缔约国的美方不得不调查、道歉。

  所谓法律战,是指依据国内法、国际法和国际惯例,通过各种渠道所进行的有利于己而不利于敌的法律斗争。它以法律对抗为主要斗争手段,贯穿于军事斗争的全过程,而且先于军事斗争展开,后于军事斗争结束,被称为任何武器都代替不了的“新式武器”。在海湾战争中,美军共派出了2000多名律师随行作战。伊拉克战争开始之前,美国就挖空心思,四处游说,围绕伊拉克违犯联合国“1441号决议”大做文章,力求得到联合国的“合理授权”,而伊则指责美违反《联合国宪章》,发动侵略战争,双方针锋相对地展开了一场法律战。作为信息化条件下一种新的相对独立的作战形态,法律战对战争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开展法律战,有利于争取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有利于更好地凝聚民心、军心,有利于打击和瓦解敌方意志,有利于己方争取更大的军事行动空间,赢得战略上的主动、战术上的充分发挥。随着世界新军事变革的深入发展,法律战正日益凸显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律战之剑既然已经成为未来战场上的利器,中国军人就必须尽早认识它,驾驭它。军委江主席曾经指出,国际法是一个斗争武器,不了解国际法,说话没准头,人家一听就知道你不懂,并要求要掌握好这个武器、用好这个武器。认真研究、积极开展法律战,是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也是夺取未来战争全面胜利的需要。现代战争的结果既要看军事上的胜负,也要考虑政治上、道义上、经济上的得失。用好法律战这个武器,宣传己方军事行动的合法性、正义性、正当性,抨击对方军事行动的违法性、非人道性,是赢得战争最大利益不可或缺的手段。在未来战场上,我军的法律战“剑客”,应该能够凭借自己熟练掌握的国内法、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知识,在纷繁复杂的斗争中清晰判断情势,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拿出出色的解决方案,打胜一个个“战争官司”。

  法律战说到底是人才战。现代战争呼唤懂法军人。做好未来军事斗争的法律战准备,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抓好法律战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对于各级军官来说,应当像参加全民普法那样,学习与战争有关的国际国内法,树立依法作战的新理念,从法律战的“门外汉”变成“明白人”。(解放军报2004年06月13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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