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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国企负责人考核新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06:12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6月13日讯 记者王建新报道:11日,北京市国资委正式对外公布了新出台的《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首钢集团、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0户试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与北京市国资委签订了200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

  据北京市国资委负责人介绍,两个《暂行办法》考核的范围包括这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党委(党组)书记和总经理。与以往的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相比,《暂行办法》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在考核人员范围上,由考核班子转变为考核主要负责人;二是在考核指标选择上,由非量化的任务性指标为主转变为突出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的经济效益指标;三是在考核方法上,引入效绩评价手段,由以往的只考核结果的做法转变为将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四是在激励约束方式上,贯彻了经营成果与奖惩挂钩的原则,由“弱激励、软约束”转变为“强激励、硬约束”。这20户试点企业虽占北京市国资委监管的94户企业总户数的21%,但这20家企业2003年末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利润总额、职工人数分别占94户监管企业合计数的54%、41%、94%和52%。

  《人民日报》 (2004年06月14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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