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参加司法考试深圳开始受理认证申请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09:07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 通讯员/晓马 张环)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准备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香港、澳门居民要进行学历学位的认证申请,深圳的现场受理点于本月12日正式启用。截至昨日中午11点,共有88名港澳居民进行了学历认证,整个认证工作将于16日下午结束。 受理申请的地点设在福田区景田路76号天平大厦四楼服务大厅,受理时间为6月12日-16日,每天8:00-11:00、13:3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