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特大涉黑案开庭 黑社会头目梁化学被判20年(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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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15:07 人民网 | ||||||
7名曾是宿州市政法人员的被告今天也被判刑,他们因接受梁化学的吃请、收受钱财,帮助梁化学犯罪团伙分子唐文龙、周良平等人逃避法律惩处,触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及徇私枉法罪被判处刑罚。其中,原夹沟镇派出所所长徐志雅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原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队长陈志文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李晓华、徐永义、张敬山、刘思京、张修奎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梁化学担任宿州市夹沟镇集体企业砂石公司经理后,便将公司更名为夹沟镇矿产品公司,同时将梁中华、梁保华等家族成员拉入公司负责公司的财务、销售和货物装运,从而将公司置于其家族控制之下。1994年8月,为争夺夹沟火车站货位,梁化学指使周良平持枪将他人击成重伤;同年11月,梁化学在夹沟火车站因装车与装卸工发生争执,梁中华持匕首将装卸工郭瑞山捅成重伤,并砸毁装卸队办公设施。此后,为控制夹沟火车站的货位、货运,聚敛更多资产,扩大势力,在夹沟镇称霸一方,梁化学先后购买、索取猎枪、小口径步枪6支,同时笼络梁中华、张坤鹏等家族成员,形成以梁化学为首的家族性恶势力。1998年后,梁化学又网罗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武连第和夹沟镇政府通讯员郑杰,并有意识地纵容其子梁春光、梁春峰网罗唐文龙、王东升、徐刚、武涛等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提供经济资助、食宿等手段,形成了以梁化学在夹沟镇的站下旅社、武涛的住处及卧龙山庄为聚集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犯罪团伙在当地任意殴打他人,无故寻衅滋事,多次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放火点燃他人家的大门,强买强卖黄沙、木材等,夹沟镇矿产品公司先后偷逃各种税费142万余元,无证砍伐铁路沿线林木,并大肆向有关人员行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