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底一颗螺丝钉 旅客获赔一万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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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16:45 人民网 |
人民网北京6月14日讯 家住秦皇岛的杨女士陪丈夫来北京看病,谁想丈夫的手术还没做自己却住进了医院。 去年年底,杨女士的丈夫准备在北京阜外医院做手术,为了照顾方便杨女士住进了医院附近的招待所。一天晚上,刚在招待所浴室洗完澡的杨女士下楼回自己的房间,走到楼梯一半时突然身体一滑摔到在楼梯上,由于惯性一直摔到楼梯的底部才算停下,杨女士勉强站起来回到自己的房间,原想休息一下会好的,谁知道疼的越来越厉害,到医院一检查竟然是:尾骨骨折,必需住院治疗。杨女士的丈夫不得不推迟掉自己的手术安排,把杨女士送回了自己的老家秦皇岛治疗。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杨女士整整卧床休息了三个月才算勉强能走。杨女士事后多次找招待所交涉,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但招待所的答复很明确:杨女士的摔伤和招待所一点关系都没有,因为洗澡是招待所免费提供的,况且楼道有充足的照明、楼梯有扶手,杨女士摔倒根本就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招待所当然不付所有责任。 双方的争议越来越大,杨女士只好把招待所起诉到法院。究竟杨女士是怎么摔下来的?成了本案的焦点。在庭审中,杨女士向法官提交了招待所应当承担责任的物证:招待所为旅客提供的拖鞋。原来杨女士摔倒后回到房间,无意中发现了自己穿的拖鞋的鞋底嵌着一颗螺丝钉,并且已经被磨损的光溜溜的,杨女士才明白了使自己摔倒的罪魁祸首,拖鞋是招待所提供的,他们当然难辞其咎,细心的杨女士把这双拖鞋带回了家。 日前法院做出了判决,法官认为杨女士到招待所住宿,招待所提供的拖鞋底部后跟嵌有螺丝钉,成为了不安全的隐患,另外浴室通向房间的楼梯附近也没有警示标志,被告招待所也没有证据证明杨女士的摔倒是自己造成的,所以招待所对杨女士的摔伤有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判决招待所赔偿杨女士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和护理费、营养费共计一万五千一百四十元。 案件审结了,杨女士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她十分感激主持公道的法官,但法官却说:“让你胜诉的根本原因是你有证据——那只嵌有螺丝钉的拖鞋。”(车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