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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沭阳规定“一把手”个人收入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10:01 人民网

  人民网6月15日电江苏沭阳县委日前作出新规定,自今年6月8日起,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县直机关党政正职的个人收入情况等重大事项必须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为加大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沭阳县要求所有县乡机关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必须将工资、奖金、福利等个人收入情况、单位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干部任用情况、单位重大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单位招待费开支情况、私房情况、遇到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个人与单位受上级奖惩情况等11个方面的重大事项,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述职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县委主要领导、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报告,接受群众和组织监督。公开时间分两次进行,分别是7月15日前和1月15日前。对时效性较强或群众比较关注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组织和群众公开。为保证公开情况的真实性,沭阳县委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将对公开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组织审计部门对有关经济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对不按规定进行公开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警示、通报批评、谈话诫勉等处理。(增祥马涛明曙 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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