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建筑包工头该何去何从?(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10:16 广州日报大洋网
  北京6月底将取消“包工头”。昨天,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透露,北京市建委于4月份出台了《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6月底前实施。禁止建设单位向“包工头”发包建设工程,民工将统一由劳务公司管理,所有的农民工都要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的个人简易档案、工资支付情况将由市建委定期公布。

  广东的情况又怎样?是否也将取消“包工头”?

  本报记者近日奔走于我省各地的建筑市场及相关部门,追溯建筑业包工头现象的足迹及现状,剖析包工头现象的利与弊,探讨包工头是否应该“隐退”,用更科学的方式来管理建筑民工。

  我省经济事业在发展,基建潮一波接一波逐浪高。全省建筑业的从业人员不下千万人,其中来自全国各地的民工占七成以上。而“引领”这宠大的建筑民工队伍进入建筑市场者,则大多数是那些承接了工程项目总承建商的分包任务后组织民工进行施工的“包工头”们。由于各地目前对包工头尚欠注册登记制度,其具体数量难以统计,但估计有数以万计之多。在各个大小建筑工地上,到处闪现包工头的身影。

  毋庸置疑,包工头在过去的20多年广东经济和社会发展大潮中曾起到重要的作用,但其中引发的问题也很明显:包括包工建筑队伍管理混乱,工头无人监管,民工技术参差,缺乏培训无证上岗;广大民工的工资常拖欠,劳保无保障,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由此又引发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工程层层发包又直接影响工程质量,豆腐渣工程等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在珠海前山立交桥下,记者采访了40多岁的“包工头”陈雄辉,几年来,他带着几十名民工在前山桥附近的建筑工地,专门承包土建等工程。平日他就在市内各大工地转,如果有工地需要建筑工人,他就与建筑施工单位或者承包人签订“劳务协议”,然后组织民工开工,自己就是一名“包工头”。

  据陈雄辉说:“目前珠海市超过20万元的建筑项目均采用招标制度,有合格资质的建筑公司才能投标,但事实上,许多有资质的建筑公司,甚至外地一些空壳建筑公司投标后,然后层层转包,一些建筑施工承包分为三个层次,即总承包、分包和劳务分包,我们就是钻了劳务分包的空子,目前还有生存空间。”

  珠海市工商局专门成立执法部门,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发包商非法转包工程,把工程转包给无证照、没有资质资格的包工头进行调查及查处,据初步的统计,建筑工程层层转包的现象十分普遍。

  记者从佛山市建筑业行业协会了解到,在建筑行业中,所谓的“包工头”一般是指手中掌握着一定的资金、通过某种关系获得工程项目承包权的私人老板,他们没有国家认可的资质,但是却可以通过挂靠建筑公司或者层层转包等形式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间,而在工地负责监工、指派目标、招揽劳动力等只能算做是小“包工头”。

  包工制三大弊端

  弊端一:易产生豆腐渣工程

  除了偷工减料等方式外,一些包工头一般到乡下组织熟人充当建筑工人,如砌砖、铺水泥的民工。但是这些工人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传统操作方式,工程技术质量也得不到保障。往往造成“豆腐渣”工程,一些建筑事故时有发生。

  今年4月13日凌晨,珠海南屏广昌社区广兴街靠近小河涌边上的5间2层楼房突然发生倾斜下陷事件。几间房子同时下塌了3米多,另外一座平房当场倒塌。这6间房屋属于5户人家,其中的一栋两层小楼正在建设中,另外已建成的5栋已出租,当时屋内居住着10多名民工,民工们在梦中惊醒,争相逃命,幸而未酿成伤亡。

  据介绍,这几栋房子是社区居民抢建的违章建筑,而且全部是在河涌边的淤泥上建造的。而包工头明知这是违章建筑,而且这条小河边淤泥很深,根本不适合建筑,但利益当前,这些包工头却没有提出异议,而是立即承包下来,并在大街上拉上了一批民工,就开始赶工。

  为了节省成本,包工头没有采取框架式结架打稳地基,而是随便地在淤泥上进行填土,在此基础上建房子,房子刚建成出租就连片下陷而酿成了事故。
工人辛勤地工作,却常为能否拿到工钱而担忧。

  弊端二:民工工资经常被拖欠

  据介绍,包工头追求利润,常用的手法就是拖欠或削减民工的工资,从而造成民工很大不满。

  最近,在珠海吉大的某工地上,一些民工为了追讨被“包工头”拖欠的工资,爬到工地楼顶采取过激行为。经过当地公安、劳动等部门的努力,把这些民工从楼顶上劝了来。

  原来,该工地的第一手“包工头”就有孙某等3个人,他们采取挂靠在某公司形式,用部分预先垫款的方法承包到了开发商大部分工程。后来,孙某等3人把楼盘三通一平、土建、水电等项目逐项细分给第二道“包工头”。

  其中把水电工程项目交给了二手“包工头”蔡某,在接到该项目时,蔡某交给了孙某等人20万元的保证金,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手包工头孙某等人只给付给蔡某20多万元的材料款,然后就失踪了,蔡某由此而拖欠了手下人员工资30多万元。

  弊端三:易滋生腐败行为

  2004年4月29日,震惊鹏城的深圳市民政局原局长黄亦辉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黄亦辉:1995年~2001年期间,黄亦辉利用其任公路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包工头林某牟取利益,收受林某贿赂款计人民币575万元、港币70万元。1995年~2001年期间,黄亦辉收受包工头陈某贿款港币503万元、美金5万元。1999年~2003年期间,黄亦辉收受包工头钟某贿赂款计人民币10万元、港币338万多元。1996年~2000年期间,黄亦辉收受包工头林某贿赂款计港币25万元。1998年~2001年期间,黄亦辉收受包工头蔡某贿赂款计人民币20万元、港币10万元。以上犯罪事实构成受贿罪。在法庭上,黄亦辉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出路

  专家意见: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秘书长李万年:

  随着社会的发展,包工头现象的弊端日显,极易引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社会不安定因素。鉴此,国家建设部在两年前就提出了规范建筑业人力资源的管理。在基建业发达的广东省,应借鉴北京市将民工统一由劳务公司管理、所有民工都要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培训的做法,逐步取消“包工头现象”。

  如果在推进过程中不能一步到位,亦可首先通过建筑业管理部门或委托建筑行业协会,对包工头们逐一进行注册登记,把他们管起来。

  深圳大学蒋教授:

  从广义上来讲,其实包工头是一种经济模式,它是在接到业务后通过私人渠道组织一批人按照项目要求进行生产完成。这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起始阶段,它适应了经济快速发展过程的需要,并占领了一部分市场。但由于它本身并不是一种正规的经济组织,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各项规则不断的完善,包工头组织退出市场将是必然趋势。

  政府行为:

  深圳:酝酿成立建筑劳务公司

  深圳市建设局有关人员称,深圳正在酝酿鼓励包工队伍或建设单位成立专门的劳务公司,规范施工单位劳务用工行为。建筑工人直接归劳务公司管理,从劳务公司领取工资。发包方再也不能找包工头,而要从劳务公司聘用建筑工人,并把资金直接给劳务公司。

  分包工程必须使用具有法人资格的劳务公司,禁止使用非法人劳务企业和包工头承接工程或分包工程。凡违反这一规定而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支付工资欠款。

  据悉,目前深圳已有数家大型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交成立劳务公司的申请。

  珠海:统一管理是趋势

  珠海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冯副主任提出,目前珠海市虽然还没有由劳务公司对民工实行统一管理的方案,但这是大势所趋,首先这种做法与国际接轨,应该从人力资源的管理制度上“取消”包工头,参照北京的做法,民工由劳务公司集中管理,统一培训,培养出有上岗证资格的建筑工人,所有承建商都要在劳务公司聘请有资格证的民工,这种做法可以杜绝“豆腐渣”工程、拖欠工人工资等现象。(来源:广州日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遭袭
胡锦涛出访欧亚四国
河北邯郸6-3矿难瞒报
辽宁盘锦大桥垮塌事故
雅典奥运圣火全球传递
美国前总统里根病逝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赴美
《后天》 孙燕姿巡演
2004欧锦赛 NBA总决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