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持枪抢劫前雇主案全面告破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11:24 信息时报 |
本报讯(记者闫晓光)6人持枪合伙抢劫好友雇主,今年3月,该案的最后一名逃犯被擒。荔湾区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抢劫未成功,但已构成犯罪预备,故仍以抢劫罪判其入狱五年六个月。 林少斌绰号“阿彬”,广东普宁人,2000年7月中旬,他与其他同伙共6人在羊城酒店的客房内,秘密策划抢劫同伙张某以前的雇主刘某。为确保万无一失,他们决定由同伙贝某带上五四式手枪,又在作案前到刘某的住处附近查看地形,为实施抢劫作准备。7月17日凌晨5点多,他们在门外等候,准备在刘某携款外出购货时,对其实施抢劫。保安当场逮住两人,而持枪的贝某竟掏出手枪拒捕,但终被制服,保安人员当场缴获其准备用于抢劫的五四式手枪1支,子弹7发。经公安机关检验该枪属军用五四式手枪,具有杀伤力。而除林少斌以外的其他人也先后被抓获。 今年3月7日,林少斌在白云区东江大酒店内被抓获归案,随后被荔湾区检察院以抢劫罪提起公诉。在庭上,他以抢劫没成为自己辩解。法院审理认为,他为了这次抢劫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属于抢劫罪的犯罪预备,应比照抢劫罪的既遂犯减轻处罚,故近日判其入狱五年六个月,罚金3000元。(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