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婚男女互投保险一方死亡可否获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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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15:45 大华网-特区青年报 |
编辑同志: 我和男友相恋两载,情深意笃准备结婚。由于经济紧张,男友提出先试婚后结婚。我欣然同意。去年国庆节,我们租房同居,开始了试婚生活。去年底,我们一起到某人寿保险公司,相互以对方为被保险人订立了意外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8万元。最近,男友因车祸不幸命丧黄泉。我手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我与男友非法同居,不具有保险利益为由拒赔。请问:试婚男女互投保险,一方死亡可否获赔? 读者:陈春月 陈春月同志: 你应否获得保险赔偿,关键在于你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以及你是否是该合同约定的保险受益人。 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你与男友一起到保险公司投保,一般情况下应签订了书面同意的意见。但若未签订该意见,则保险合同无效,你与保险公司之间只能按适用无效合同的规定来处理纠纷。若签订了书面同意的意见,又符合保险合同成立的其他要件,则保险合同有效,合同中指定的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 《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你与男友虽然系试婚,法律上讲就是未婚同居,但根据你反映情况,你们相互投保,均取得了对方的同意,应当在合同中相互指定了对方为受益人,若如此,你有权以受益人的身份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以你与男友不具有夫妻关系因而不能获赔的理由是不成立的。但是,若保险合同中未指定你为受益人,则你不能获得该笔保险金,该笔保险金在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下,作为你男友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本报法律顾问:辛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