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统一明码标价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15:5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徐跃年 宁波晚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市物价部门对全市汽车销售价格和收费的明码标价实行统一规范。 据记者了解,我市经销汽车的单位都要实行明码标价。汽车标价签应标明车名、型号、产地、计价单位、等级、主要配置、销售价格、监制单位和举报电话等基本内容。发动机缸数、变速器类型、燃油形式、最高转速等其他内容由经营者自主决定是否标示。标价签由指定专人签章,可放置在汽车挡风玻璃上,也可放置在专用标示架上。 代办服务收费价目表应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单位及收费标准等。价目表应张贴在收费处或停车大厅等地方公开明示。销售价格和收费标准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