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每学分最高25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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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7:40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我省确定了部分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方案,该方案将从今年秋季起试行。据悉,我省学分制收费每分最高为250元,最低78元。 据了解,学分制学费标准,是指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160—190)完成学业正常毕业所交纳的最高学费标准,其四年学分学费的总和不超过折算学年学费标准的四倍。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报到注册时预交规定数额的学分学费后,方取得选课资格,学生选课后按实际学分数结算学分学费。学生选课并按实际学分数结清学分学费后,方取得相关课程的注册资格,完成课程各环节考核要求后取得相应学分;课程考核不合格不能获得学分;对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可根据不同情况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若需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须按相应的学分数重新交纳50%的学分学费。 据悉,中央部委属院校、“211”工程大学、原中央部委划转地方管理的院校、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20%。全日制普通专科、成人本专科参照上述方案执行;成人函授、业余半脱产、夜大按上述标准的50%试行。(本报记者尹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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