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准考证被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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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8:03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记者高汉印)昨天上午,高考准考证被抢的肥西二中高三学生刘勇及其代理律师向肥西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以受教育权被侵犯为由,一纸诉状将肇事店主方家琴(女,40岁)告上法庭。经法院审核,其诉讼符合立案条件,并很快向原告下发了立案通知书。 原告刘勇诉讼称,2004年6月7日早上8时10分左右,自己在肥西中学门口等候进入高考考场时,被被告一把抓住,要求返还为同学担保的90元钱。但当时原告身上只有10块钱,无法返还,却被被告方家琴抢去准考证、身份证等高考必备物品,致使自己丧失参加高考的机会,在身心和经济上造成巨大痛苦和损失,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判令被告支付高考报名费用、复读费用、医药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1.4万多元。 在肥西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内,书记员宋建忠说,经审核,原告刘勇的诉讼符合立案条件,给予立案。目前,该案件已转到县法院民事一庭受理,原被告双方还有近一个月的举证期。 昨天上午11时许,记者在肥西县看守所见到了已被治安拘留了8天的肇事店主方家琴。当时方家琴正在吃午饭,看上去精神还不错。针对受害人刘勇诉讼所称准考证被其抢去一事,记者与方家琴进行了面对面的对话。 记者:刘勇说你抢了他的准考证,是吗? 方家琴:那天早上(6月7日),我在肥西中学门口等到了他,我当时叫他还钱,他说没有,我就让他留个东西给我作为抵押,他就给了我那个文具袋,当时我只看到了身份证在里面,不知道里面有准考证,中午回家孩子翻看文具袋时才知道有准考证。 记者:你意思是说他主动给你的? 方家琴:(支吾不清)。 记者:你为什么不在平时向他要钱,而选择在高考前? 方家琴:平时两三个月都见不到他人影,我觉得高考他肯定会过来,是向他讨钱的好机会。 而刘勇及其家人则认为,准考证被抢,丧失了高考机会,今年也就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甚至可能影响到自己的一生前途。 安徽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认为,方家琴扣押或抢去刘勇的准考证等物品,是一种非法行为,反映其法律意识淡薄。刘勇没有按时还付所拖欠的90块钱,方家琴应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其还付,而不该强行扣押他的准考证。而刘勇的准考证被抢之后,也没有采取及时的补救措施,同样反映现在一些中学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的淡薄,当出现突发事件后,缺少应急反应意识和能力,所以中学教育应该加强学生这方面的培养和锻炼。准考证被抢到底会给刘勇带来什么影响,法院会根据其平时成绩等综合因素给予合理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