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参保”优惠政策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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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9:15 汴梁晚报 |
本报讯记者卢浩然报道为实现“老有所养、失业有救助”的社会保障目标,我市所有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必须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部门将为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参保人员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解决参保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造成的养老保险关系中断问题。6月15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了《致广大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的一封信》,宣传了新的社会保险政策。 国家、集体企业单位与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是按其实发工资确定的,而私营企业职工、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则可以按照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100%、150%、200%、250%、300%的档次任选一档作为缴费基数。有关部门为参保人员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解决了参保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造成的养老保险关系中断的问题。参保人员在调动工作时,可以连同个人账户一起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暂时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岗位,参保人员可以先办理“减少”手续,停交保险费,待找到新的工作后再续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