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年内淘汰低效高耗电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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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10:18 中国环境报 |
从6月1日起,福建省对国家公布的电解铝交流单耗,硅铁工艺单耗,电石工艺单耗,烧碱交流单耗,黄磷、合成氨工艺单耗,乙烯、水泥、电炉钢工艺单耗等9种高耗电产品,实施最高限额管理,每半年对这些企业或产品能耗通报一次。而超过最高限额产品将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依法责令关闭。 福建省下达了各市今年6~12月节电指标,该指标将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要求年耗电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重点耗电企业应制定节电措施。 政府将以鼓励原则,适当给予补助资金,鼓励节能改造投资多元化,今年内各地争取实现1~2家试点企业。 据悉,福建省将严格淘汰国家明令淘汰的低效高耗电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各市将根据国家已公布的淘汰设备目录,摸清企业设备情况,今年内限期淘汰完毕。对逾期仍然继续使用应淘汰设备的企业,由节约用电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关闭。 对小水泥、小冶金、小化肥、小造纸、小炼油等国家明令禁止的“五小”企业关停工作,福建省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供电部门不得给这些企业提供电力。对拒不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企业或个人将追究法律责任。 福建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还表示,目前全省中央空调的耗电量已占全省总用电量的25%。中央空调要采用新型节能和环保的制冷剂。2005年底前,要完成淘汰耗能高、对大气有污染的含氟制冷剂,同时要求在公共场所使用节能灯具,以节约有限的电力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