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后成“植物人”索赔187万(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10:5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事件回放 一岁多女童术后成植物人 小玲2001年7月7日出生在贵州省凯里市。小玲的母亲回忆说,小玲出生时看上去很正常,与普通新生儿没什么区别。小玲的心脏有问题是在她4个月时发现的,“8个月时,我带她到医院做了B超,结果发现她的心室有个洞。在她1岁多时,我们又带她到广州某医院复查。医生说她的那个洞有增大的趋势,建议我们尽早手术。” 2002年12月31日,医院为小玲进行了“全麻体外循环下行室间隔缺损修补术及二尖瓣整形术”。小玲的母亲表示,手术进行得相当顺利,“第二天她就从监护室转到了普通病室。看到我们她很高兴,说‘爸爸,妈妈,牛奶’,还喊边上的人‘阿姨’。那天是元旦,我们很开心。” 2003年1月2日凌晨,小玲开始呼吸困难,心率加快,被转送回重症监护室治疗;1月3日,她陷入深度昏迷状态;虽然经过各种综合治疗,小玲目前仍然是植物人:不能动,看不见东西,靠一些流质食物来维持生命。 诉讼之路 一审驳回女童父母诉讼请求 小玲的父母认为,小玲之所以变成这样子,完全是因为医院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过错。2003年6月,他们将医院告到法院,索赔187万多元。今年4月,东山区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小玲的父母不服,上诉到市中院。6月14日,本案在市中院二审开庭。 双方分歧过大调解失败 庭审当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调解。审判长指出,他希望双方能进行换位思考。在审判长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双方先前针锋相对的态度有了一些转变。 小玲方表示,他们愿意降低赔偿数额,大概七八十万元;医院方则表示,尽管他们对小玲的遭遇很同情,但医院最多只能给小玲10万元,“小玲在医院住了一年多,欠我们的医疗费大约四五万元,扣除这一部分,我们会再给四五万元。”小玲方表示难以接受后,审判长提醒他们,“医患双方出现纠纷诉之法院后,患者的胜诉率比较低;而且即使是法院去判,可能也达不到这个数额,因为即便是医院有过错,也有个过失大小的问题。”由于双方的数额相差太大,法庭没能达成调解。目前,本案仍在审理之中。 争议焦点 医院诊疗护理是否有过错? 小玲方认为,医院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过错,这些过错直接导致了小玲变成植物人这一后果。比如,小玲术后在监护室观察不到一天后转回普通病房,医院仅用一条薄毯裹着她,步行穿过约30米长的两座高楼之间的天台,“那天天气很冷,小玲头上不可能戴帽子,脚上也不可能穿袜子,不着凉才奇怪,当天她就发烧了。”他们还指出,从1月1日开始,小玲就长时间出现低血糖现象,低血糖会引发大脑缺氧,同发烧一起加重脑损伤,“这些就是小玲成为植物人的关键原因!”此外,他们还表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用药过量等过错。 医院代理人则辩解说,小玲转科是按常规方式进行的,即用两个被套叠成8层包裹患儿,不存在用薄毯包裹的问题;医院对小玲的治疗护理不存在过错,完全遵循医疗常规和护理规范。至于诸多医学专业问题,广州市医学会已经得出鉴定结论,“我们认为专家的意见应该更值得相信。” 医学会鉴定结论能否采信? 去年9月,此案在东山区法院审理时,法院曾委托市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004年1月,市医学会得出结论:医院“不存在医疗过失行为。患儿出现不清醒状态是由于手术并发症所致。……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审时,东山区法院采信了鉴定结论而驳回了小玲的诉讼请求。 小玲方指出,该份鉴定存在严重瑕疵,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比如,鉴定委托程序违法,在小玲方提出鉴定申请之后,未经双方协商就指定了市医学会鉴定,送鉴材料也没经过质证;又比如,鉴定的分析意见回避问题,“在意见中明明有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有低血糖没有引起注意’,却对低血糖引发的后果一字不提。我们要求重新鉴定。” 医院方则指出,市医学会的鉴定程序合法,结论可信,应该被作为证据使用,他们不同意小玲方的重新鉴定请求。审判长当庭表示,该份鉴定书是否被采信,是否需要重新鉴定,由合议庭讨论后决定。(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