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字报 泄私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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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11:22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永州讯身为公安局预审股长,因丢失枪支受了处分和官场失意,就怀恨在心,勾结他人捏造小字报到处张贴散布,恶毒诽谤党政部门领导和政法干警。今天,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诽谤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田阳和、邝允村、曾德文、陈学新两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2岁的田阳和原系蓝山县公安局预审股股长。2002年6月因丢失枪支被公安局行政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田怀疑是某些局领导从中搞了鬼,对此耿耿于怀。2002年8月的一天,田阳和纠集农民邝允村、曾德文,决定对县委某领导进行诽谤。由田阳和讲内容,曾德文执笔炮制出《奸他人之妻,赏其丈夫职权》的小字报草稿并回家后配上图片,到宁远县城一打印室打印及复印成数十份小字报交给邝允村,邝趁夜间无人时,将小字报张贴在县房产局、新市场等多处地方。 此后至2003年2月初,田阳和等4人多次采取捏造事实的方式,炮制出《悬赏30000元缉拿》、《卖淫公告》、《狗官××及保护伞××》、《××黑如煤炭,坏如土匪》等6篇小字报,在蓝山县党政机关及街头进行张贴,并邮寄到周边多个县市,对蓝山县党政领导和县公安局民警的人格和名誉进行恶毒诽谤,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史石树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