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收入应从上级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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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22:14 红网 |
江苏沭阳县委日前作出新规定,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县直机关党政正职的个人收入情况等重大事项必须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见6月16日《新京报》报道) 沭阳县要求所有县乡机关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必须将工资、奖金、福利等个人收入情况等11个方面的重大事项,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述职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有效举措,相信会使各种腐败现象有所收敛。然而,我对这条规定能否真正得到落实还是持怀疑态度,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沭阳县委要求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县直机关党政正职的个人收入情况等重大事项必须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作为县委书记和县长,不应置身事外,理应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带头将个人收入情况公之于众,所谓一级做给一级看,就是这个道理。否则,下级难免不会出现抵触情绪,很可能在执行过程中走了样,回到形式主义老路上去。 一条好的规定,必须系统、完整,必须让人心悦诚服,自觉遵守,沭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应当明白这个浅显的道理,如果缺乏从我做起的勇气,这样的规定即使出台了,也是花拳绣腿,徒有虚名。(稿源:红网)(作者:李忠卿)(编辑:徐志频)ì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