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工”应纳入教育评价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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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0:58 新京报 |
据昨日《新京报》报道,北京市建立了学生德育实践活动制度,要求每一个中学毕业生在中学毕业前要累计完成一个月的社会公益服务,即须做满一个月的义工。 在目前我国的教育考评体系的主流中,仍以强调分数、三好、优干、特长等硬件为主,鲜有考虑学生社会公益活动的参与程度。这是一种排他性的考评体系。而义工参与程度的考评是一种互惠性的考评体系方式,特点是个人受益,整体同样受益。 从社会效果和教育的本质来看,互惠性的考评比排他性的考评要好的多。 所以,在目前教育考核评价体系多元化呼声越来越强烈的背景下,建议制定一套较完善的义工推进机制,并纳入中小学和高等教育的考核评价体系中,使义工参与程度的评价方式逐步进入学生考核评价体系和人才选拔评价体系的主流。 李立强(北京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