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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劣质饺子”与中国“劣质奶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1:09 新京报

  近来一段时间,用极不卫生的下脚料制作劣质饺子的丑闻震惊了整个韩国,民众十分愤慨,一致抵制购买此类食品,食品业因此遭受打击。受此影响,一家被证实制作劣质饺子的公司总经理日前从大桥上投江自杀,并写下遗书向国民谢罪。(见6月16日《新闻晨报》)

  看来,造假是不分国界的,中国出现了“劣质奶粉”事件,韩国也有“劣质饺子”丑闻。让我们就这两个突出的事件略做一下对比吧:

  第一,造成的后果和问题的发现不同。韩国的劣质饺子不是食用中出现问题暴露的,而是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经检查发现的;中国的劣质奶粉却是吃死了数名婴儿,并且出现越来越多的受害婴儿住院,经过受害婴儿家属反复上访和多家媒体呼吁才引起关注的。在中国造假似乎安全系数要大许多,只要你的假东西不吃死人,把事情搞得太大,很难受到关注和惩罚。

  第二,韩国的制假商明确,是汉城一家专门生产饺子的“景象食品公司”,负责人姓申,就是那位投江自杀者;而中国的制假商却难以查找,产品是假的,产地、公司也是假的。想起来,韩国的那些造假者为什么不用这招呢?是在韩国行不通,还是“笨”?

  第三,制假商的结局和态度不同。韩国的制假者投江自杀了,民众不与他做生意了,政府又重罚,这就把他逼到了绝路。意识上,他也认识到错了,不但留下遗书道歉,还劝诫同行守法经营;中国的制假者虽然也被绳之以法,然而大家谁不知道,这一结果是多么地来之不易。也许正是如此,制假者们心理可能仍然是:我撞到了枪口我倒霉。

  也许这样的对比并不恰当,也许根本就没有可比性,但是,如果我们想避免造假悲剧的重演,那么,我们还是能从韩国“劣质饺子”事件获得一点有益的思考:如果我们对造假者的惩罚能达到像韩国那样严厉,如果我们的行政机关都能像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那样,真正负起责任,假冒伪劣食品还能像现在这样猖獗吗?

  王艳(河南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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