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厅公告 2004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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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2:14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江西省卫生厅公告2004年第1号江西省卫生厅发布2004年第一次食品卫生预警公告。 2004年6月8日,我省万年县发生一起因食用野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 我国约有野生蘑菇400余种,其中部分具有毒性,误食后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有毒蘑菇也称毒蕈、毒菌、毒茸、毒菇子等。 毒菇中毒后表现各异:①胃肠型:进食后10分钟至2小时内发病,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一般中毒症状轻,恢复快。②肝损害型:一般食后6小时至48小时发病。病人肝脏肿大及疼痛,黄疸日渐加深,出血倾向明显,可发生休克等,最后出现肝、肾和呼吸衰竭而死亡。③精神、神经型:误食后6小时内发病,除有消化道症状外,可出现精神错乱,躁狂、哭笑异常等;④溶血型:除胃肠道症状外,可发生溶血现象,出现肝脾肿大,进行性黄疸、贫血、血红蛋白尿等,可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 野生蘑菇有无毒性从外形上很难区分,广大群众不要乱采摘、买卖和食用,一旦发现误食要立即到医院治疗。春夏之交,雨量充沛,温度适宜,野生蘑菇生长旺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农村地区广泛宣传,劝阻广大群众不采食野生蘑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因误食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 2004年6月16日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