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挂失 又被盗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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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2:35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上海6月16日讯 储户定期存单遭窃,在办理挂失手续时,存款被人从他处提走。昨天,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就储户林某告工行上海市东昌支行储蓄存款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支行支付原告林某存单本金和利息共计2.2万余元。 今年2月底,林某一张2万元的定期储蓄存单被窃,次日上午9时整向银行作口头挂失。约10分钟后,银行工作人员查实林某的存款尚在,并向其示明账号、本金和利息,要求林某填写《储蓄挂失申请书》。9点35分左右,当林某填写好《储蓄挂失申请书》、银行经办人员在办理止付手续时,发现林某的2万元存款和利息在9时35分至37分期间,被他人在工行杨浦支行提取。3月,林某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赔偿其本金和利息计2.2万余元。法院认为,银行负有及时为存款人办理存单挂失止付的义务。银行履行义务不及时,造成林某存款被盗领,应承担违约责任。 (包蹇 东亮) 《华东新闻》 (2004年06月17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