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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高速丢了卡该不该双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3:11 北京晨报

  日前,读者王先生打来电话,讲述了自己的“窝心”事。他说,他在八达岭高速路从昌平向进京方向行驶时,途中不慎将通行卡丢失,而到出口时,原本仅15元的路费,竟被按最远距离35元路费的双倍计70元收取。

  政协委员:“双倍计费”不尽合理

  全国政协委员张克俭认为,北京高速路对没有通行卡车辆的收费标准不尽合理。车辆通行卡是在车辆驶入高速路时在收费站领取,驶出高速路时,收费站凭卡计算行驶里程并按相关标准收费。目前,对于无法出示通行卡的车辆,是按照从最远的一个高速入口处到达该车辆驶出口的路程收费的双倍收取。对此,张克俭委员认为:“北京收费的高速路全是放射形的全封闭道路,不太可能绕过收费口进入高速路。没有通行卡的车辆最长的行驶距离是从高速路的第一个入口处驶入,这一计算本身就有处罚含义。”他建议,应把按双倍计费的规定改为按最远距离计费。

  首发公司:“双倍计费”意在处罚

  负责北京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有关人士就此问题向记者介绍说,首先,双倍收费的标准是经过物价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因此不存在乱收费问题。

  其次,对于这种情况按双倍计费是因为具有惩处的性质,比如乘客乘坐公交车,如果下车查验票据时乘客无法出示,也是按照多于最高票价的数倍予以补票的。需要说明的是,即使对于一些确实因为丢失不能出具票据的乘客,也同样是要按照逃票进行补票的;此外,对于高速路收费,通行卡也同样是票据。

  据介绍,在实际运营中,也确实存在车辆冲闯收费站逃费的现象。

  汽车司机:丢卡挨罚 有失公平

  对此问题,大多数司机认为,高速路收费与一般公共交通车辆收费情况不同,由于是全封闭道路,一般极难逃费,绝大部分司机没有通行卡都是因为一时疏忽丢失造成,因此双倍计费有失公平。

  晨报记者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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