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杀人犯领取结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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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3:4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通讯员 裕顺 记者 向前新民)6月15日下午,虽然阴雨绵绵,但对于在泰兴市看守所服刑的田某来说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正在服刑,却能与新疆籍女子王某如愿以偿地领到红彤彤的结婚证。据了解,服刑在押人员领取结婚证,这在我省尚属首例。 现年40岁的田某,系泰兴胡庄镇人,1995年12月19日因界址纠纷,用刀将同村村民张某杀死。当晚携妻化名潜逃。1999年,田被江苏省公安厅列为省督捕逃犯。今年2月初,经泰兴警方多方工作,田于3月8日向警方投案自首。5月24日,经泰兴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半。 据王某介绍,他与田某虽然于1994年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案发后,“夫妻”二人一直在外躲避,未能领取结婚证。为让田某安心服刑,更好接受改造,6月11日,泰兴市看守所接受了王某与田某领取结婚证的请求。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领取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到场登记、领证。6月15日下午2时许,看守所派出专车,4名民警冒雨陪同田某来到泰兴市鼓楼南路的婚姻登记处。早就等待在那里的王某立即迎上去,双手紧紧拉着田某的手,双双并肩走进办证大厅。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在民警和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很快就办完了全部登记手续。简短的宣誓仪式结束后,王某紧紧拉着田某的手,说,“好好接受改造,我在家里等你。”田某哽咽着点点头。 《江南时报》 (2004年06月17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