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不“监”五责任人难辞其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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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8:06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6月16日电记者16日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获悉,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系统涉及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的5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他们是: 何涛,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在对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督工作上重视不够,指导不力,应负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朱兰英,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副局长,对赛诺乳品有限公司质量监管工作督查不到位,应负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蒋仁,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颍州分局局长,对打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赛诺乳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奶粉监管不力,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责令辞职; 汝坤,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颍州分局分管执法打假工作的副局长,对赛诺乳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奶粉未能及时查处,工作严重失职,应负直接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吕芳,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颍州分局分管质量监督工作的副局长,对赛诺乳品有限公司监督应负重要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经查,2001年1月15日,阜阳市赛诺乳品有限公司在阜阳市工商局登记注册,2001年1月17日,按照相关程序在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并于同年办理了奶粉、锌钙奶粉、补钙奶粉三个企业标准备案。2001年8月14日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该企业“质量、计量信得过单位”,但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颍州分局长期对该企业产品质量失于监管,从未监督抽查该企业生产的产品,也未进行每年的定期监督抽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