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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人滞留医院生死两难(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9:12 广州日报大洋网
茫然地等待治疗,植物人已失去决定自己命运的能力。记者王燕摄

  文/记者 任珊珊 通讯员 杨贵轩、卢忠光

  序幕

  一个伤感的故事:

  19岁植物人再不能叫“妈妈”

  本月12日的下午,来自清远农村的19岁男孩小蓝闭着眼睛安静地躺在病床上,妈妈坐在他身旁,细心地为他剪短十指指甲。妈妈起身时,小蓝有时会睁开眼睛,眼珠碌碌地追随着她的身影。妈妈喂饭给他吃,他就小口小口地吞咽着。然而,小蓝并不清楚自己在做些什么,因为他是一名“植物人”。自从3年前在一场车祸中受伤,他就陷入了这样的“沉睡”,不知道是谁日夜不分地在他身边操劳、为他落泪,不能对外界刺激做出主动反应,甚至再也不能深情地叫声“妈妈”。

  广州某医院康复科周仁斌主任告诉记者,“植物人”多是由颅脑外伤、脑血管病或者一氧化碳中毒造成的,通常昏迷时间在3个月以上,患者就很难苏醒,超过一年则“机会非常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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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无奈的情景:

  病房里躺了26名“植物人”

  据了解,仅在广州某医院,类似小蓝这样的“植物人”就有26个,年纪最大的63岁,最小的不过5岁,昏迷时间最长的足足有5年,他们都已丧失了苏醒的最佳时间。

  记者随后走访了市内几家设有康复科的医院,发现这种情况并非唯一。在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急诊科、高压氧科等几个科室的病房里,如今还躺着9名已失去治疗意义的“植物人”,年纪在82岁~17岁之间,最长的昏迷了3年。在海珠区某著名医院里则有十几名这样的病人。据了解,由于“植物人”长期占用床位,部分床位相当紧张的省市三甲医院在对昏迷的病人实施抢救后,一待病情好转,就只能建议他们转到床位相对宽裕的医院。

  一种绝望的等待:

  就算能苏醒智力也严重受损

  “植物人”不能说话,不知道身边发生了什么事情,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大小便失禁,如果不定期为其翻身、洗澡,很容易患上褥疮,并发生肺部感染和尿路感染,以致危及生命。“其实,他们这样活着就是受罪。”多年前护理过一位“植物人”的王女士感慨地告诉记者。

  电视剧里常常上演这样的浪漫戏码:主人公受伤后昏迷不醒成为“植物人”,数年后醒来,记忆仍然停留在受伤前的一刻,时光仿佛为其停止了流动。然而,现实生活中的“植物人”并没有这么“幸运”。据了解,昏迷100天后醒来的人简直是凤毛麟角。在苏醒的“植物人”中,昏迷时间的最长纪录为600天,这已经被医生们称为“一个奇迹”。而且医生告诉记者,植物人即使侥幸苏醒,不要说记忆力会减退,就连他们的智力水平也会受到很大影响。某医院去年促醒了16位“植物人”,但他们无一例外地出现智力大幅度下降的后遗症,。

  分析

  一个苦难的开始:

  家有植物儿经济濒临崩溃

  据了解,如果继续接受“促醒”治疗,也就是使用高压氧、电流刺激、针灸、按摩、补充营养液等治疗手段,一名“植物人”每月的治疗费在7000元到1万多元之间。即使是只维持其生命,每月花费也要两三千元。昏迷的时间越长,花销越大,在患者家庭中,花上十几万元治疗费的情况相当普遍,最多的花了40多万元,足以让一个小康家庭变得一贫如洗、负债累累。

  据了解,由于广州医疗水平较高,患者来自全省各地甚至外省。为了筹措治疗费,许多外地“植物人”的家属周一到周五在家拼命挣钱,到了周末还要千里迢迢前来探望亲人,日子过得疲于奔命。

  据周仁斌介绍,许多家属为了“植物人”的苏醒殚精竭虑。这两年间,至少有两个“植物人”的母亲和妻子心力交瘁,最后得了精神病,还有的被病情弄得家破人亡。

  一种真情的守候:

  亲人盼望明天会有奇迹发生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其实许多家属早已明白“植物人”苏醒的几率很低。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坚持下去?“这几年,他长胖了40多斤,还长高了。”蓝妈妈没有直接答复记者的疑问,只是充满爱怜地抚摸着身高已经长到1.75米的儿子。她说,儿子就在眼前,能吃能喝,还在长身体,既然别人的孩子昏迷那么久能醒,将来自己也肯定能看到儿子醒过来。

  陷入昏迷的亲人还会出现令人惊喜的“好兆头”。当小陈的父亲含泪告诉昏迷中的儿子“你妈妈为了你,病得很重”时,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泪水突然从小陈的眼角涌出,流个不停。而按照常理,处于植物状态的人是不可能对外界的声音做出主动反应的。家人从中看到了希望,认为自己的真情和执著能够等来奇迹。还有的家属觉得,就算亲人昏迷不醒,至少人还在自己身边。如果放弃治疗,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化成了灰,到时哪怕是抱着他哭一场都不可能了。

  争论

  一个尴尬的选择:

  回家等死还是住院虚耗资源?

  “住院”等于“白费劲”?

  这些长睡不醒的“植物人”把一个医学伦理难题推到了医生面前:是否要让“植物人”回家?要知道“回家”意味着缺医少药,让植物人走向死亡边缘。

  一种观点认为,继续治疗已经毫无意义,家属不仅要虚耗金钱,而医院也是白白浪费人力物力。一家医院的医生向记者坦言,对医院来说,医疗资源有限,让已无苏醒希望的“植物人”继续占用床位显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有的医生则认为:“这种情况对‘植物人’来说其实是一种折磨,但更受折磨的是家属。”

  “回家”意味“等死”?

  医生告诉记者:没有家属的同意,医院就无权让病人回家,而且病人没有“脑死亡”,医院也不能结束治疗。如果“植物人”停止医学治疗回家,由于家里缺乏护理设备,一旦消毒情况做得不好、护理不当,最可能的结局就是被细菌侵袭,发生肺部感染和尿路感染,最终会在回家后相对短的时间内死亡。如果家属是在医生的说服下带病人回家,一旦出现了这样的结局,医生的良心仍然会备受谴责。

  第三只眼

  没必要延长病人痛苦

  对于如何对待没有苏醒希望的“植物人”,国内存在着法律盲区。广州医学院社科部副主任、医学伦理专家刘俊荣副教授指出,“植物人”和“脑死亡”不同,目前国内仅制定了“脑死亡”统一诊断标准的草案,但并未付诸实施,更别提对“植物人”的处理办法了。

  针对广州部分医院出现的两难局面,他认为,如果按照传统的医学伦理观念,生命是神圣的,因此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生命。但是在医疗资源相对匮乏、人们对生命价值和生活质量的认识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传统医学伦理观念便显得有些不合时宜。有人提出,医护人员也要考虑患者的生命价值和生活质量,以及对社会、家庭和患者自己的责任。

  刘俊荣认为,在医学意义上已经丧失苏醒机会的“植物人”,继续对其进行治疗不是延长生命,而是延长其痛苦。在法律意义上,医护人员没有义务劝说病人家属把病人带回家,但从医学伦理上,医护人员确有义务这样做。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同,伦理意义上的义务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都不应受到责备。(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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