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部分高校试行学分制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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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09:24 华声报 |
华声报讯:从今年秋季起,四川省部分高等院校将推行学分制收费试点工作。学分制收费每分最高为250元,最低78元,其4年学分学费的总和不超过折算学年学费标准的4倍。 据中广网消息,学分制学费标准,是指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160至190学分完成学业,正常毕业所交纳的最高学费标准。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学生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报到注册时,先预交规定数额的学分学费,方取得选课资格,学生选课后按实际学分数结算学分学费。学生完成课程各环节考核后,取得相应学分。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可根据不同情况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若需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须按相应的学分数重新交纳50%的学分学费。 各试点院校不得对同一学校的同一专业和同一年级的学生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严禁搞“双轨”收费。收费应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中央部委属院校、“211”工程大学、原中央部委划转地方管理的院校、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20%;全日制普通专科、成人本专科参照上述方案执行;成人函授、业余半脱产、夜大按上述标准的50%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