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该不该“从娃娃抓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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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0:33 红网 |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从娃娃抓起”竟然成为一种万能的工作思路,凡是久抓不见其效的老大难问题,便可以一律拿“从娃娃抓起”进行搪塞了。日前,广州市芳村区“小眼睛盯大眼睛”系列活动正式启动,这个区的教育局、团区委和区纪委共同筹划了“小眼睛盯大眼睛”大型活动,活动的主题就是通过孩子们的“小眼睛”对其亲生父母的行为进行监督,用他们无邪的天性来感化父母,防止家长贪污腐败行为的出现(6月16日央视《社会记录》栏目)。这属于将反腐工作“从娃娃抓起”典型思路主导下的典型做法,更是一个十足的“馊主意”。 首先,从能力和资格的角度分析,“小眼睛”们根本不具备盯防“大眼睛”资格和能力。因为作为未成年人,他们尚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而在社会政治事务上没有完整的发言权,再加上其辨别能力处于天然的弱势状态,甚至根本分不清哪些属腐败行为,哪些是正常的职务行为?尤其当其盯防对象是其亲生父母时,作为孩子,其占有的信息量与被监督者根本不对称。故而即便其父母身上真有腐败现象发生,那些防不胜防的“大眼睛”们也很容易把“小眼睛”们糊弄过去。 其次,从利害或法律关系上说,拥有直系血亲血缘关系的父母与子女之间,若涉及监督或法律认证方面的行为,其中的一方理应回避而非参与其中。因为无论任何时候,世上唯一割舍不断的就是这种拥有血缘关系的亲情,所以一有亲人涉及法律关系,作为其亲人首要的下意识反映就是采取措施进行庇护。这也是很正常的反映,因为毕竟双方之间在利害关系上有着密不可分的牵连。相反,那种所谓的“大义灭亲”,只不过乃道德学家的一种理想和臆想而已,故而法律上才设置了需要回避的几种常用关系“格式”,其中首先就包括类似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 再者,“小眼睛盯大眼睛”的监督模式,还存在明显不人道的地方。因为让孩子从小“练就”一双“盯梢”的眼睛,而所盯对象却又是亲之爱之的亲生父母,此种“盯梢”行为即使是正义的,也很容易把人类最纯洁的亲情亵渎殆尽。站在孩子的角度,即便是其父母有腐败行为,由作为其亲生子女的自己来监督和纠正,也是一件极痛苦的事情,因为要完成这种亲情间的“决裂”,对谁来说都非易事。故而在这种情况下,子女最好的选择是回避。更何况这些孩子盯上的父母,许多人身上的腐败行为还属于子虚乌有,孩子若遵命盯防,不仅伤害了固有的亲情,而且还容易犯“有罪推定”的逻辑之谬。 即使是退一万步讲,“小眼睛”的父母们均已腐败透顶,不可救药,可这关孩子们多少事呢?因为不管是腐败行为取证,还是予以党纪政纪惩处,毕竟都是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分内的事情。而作为其孩子,不仅没有奋而举报的义务,而且还享有不受父母违法违纪行为牵连或株连的权利,如今一些部门把自身的反腐任务变相分摊给孩子,实际上不光是在推卸自身责任,而且有残害未成年人之嫌。尤其是这种随意拿孩子当“实验品”的教育形式,一旦出现失误都会是致命的,而且其将产生不可预期的后果乃至恶果,也早晚会让整个社会为之“买单”。(稿源:红网)(作者:周士君)(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