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违法官员应承担赔偿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1:32 新京报

  一家之言

  随着县委书记、县长被撤职,嘉禾拆迁工程如今成了烂尾工程,已被拆迁户的回迁问题谁来解决?被强制拆迁者的利益谁来补偿?原本靠店面出租生活的百姓,现在守着一堆半拉子工程,店面也租不出去了;百姓生活在一天晴就发臭一下雨就成灾的恶劣环境中;政府与百姓的“冰点关系”如何恢复?这一切,都是个未知数(6月16日《新京报》)。但很显然,这一切的结果最终都要由当地百姓来埋单。即使被强制拆迁户的利益会得到当地政府的某些赔偿,但这些赔偿,最终也只能来自百姓的税收。

  但是,与嘉禾拆迁给政府和百姓造成的巨大损失相比,其直接责任人目前的损失可谓很小,仅仅是一个撤职处分。这个事情如果被他们干成了,无论是“仕途”,还是“发财”,利益都可能大大的。但是即使没干成,弄到举国震惊的地步,非法毁坏无数居民财产,其个人承担的责任,相比较而言,也并不见得重。

  和管理不善甚至是意外事故造成的重大灾难事故相比,像警察非法羁押公民、刑讯逼供致人伤亡,以及地方主要官员动用非法手段强制拆迁、严重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一类事件,其性质要恶劣得多。前者是过失,后者是故意;前者是失误,后者是故意违法犯罪。二者的性质和责任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很多时候,前者的官员是辞职,后者的官员则顶多是撤职,二者除了“名分”不同,对官员政治前途和现实生活影响的程度其实并没有多大区别。

  这样做,对于因过失而引咎辞职的官员来说,是不公平的。对于政府和具体官员的责任担当来说,也是不公平的。人民建立政府,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人民把权力具体地授予到官员手上,其前提就是要求官员合法地使用权力,并没有授予他非法地使用权力甚至非法地借权力谋私的权力。那么,为什么由官员个人非法使用权力造成的损失,却又倒过头来要由政府和百姓埋单呢?

  因此,对于官员的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公民和国家人身和财产损失,我们应该建立起更为严格的经济追偿机制。相关责任官员除了承担应有的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渎职行为的还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之外,还应该追究他们的经济赔偿责任。赔偿多少,应以当地受害人的损失为依据。实在超出官员的赔偿能力部分的,才应该由政府承担连带责任。这样的责任追究机制,才是公平的。普通公民侵犯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官员有什么理由不承担这个责任?把一切责任都推给政府的做法是不恰当的,因为,政府也好法律也好,只给了官员合法地行使权力的权力,而没有、也不会给他们非法使用权力的权力。政府官员非法使用权力,哪怕是迫于上级的非法命令,他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何况于一些官员是在积极主动地非法使用权力。

  只有将官员问责制一问到底,才公平、合理,也才能真正使官员非法使用权力的成本大于收益,从而达到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目的。童大焕(北京编辑)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遭袭
胡锦涛出访欧亚四国
美国将移交萨达姆
第三轮六方会谈将举行
我国部分省市供电告急
河北邯郸6-3矿难瞒报
辽宁盘锦大桥垮塌事故
《后天》 孙燕姿巡演
2004欧锦赛 NBA总决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