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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纪检”成讨薪英雄(新闻可以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7:16 人民网-江南时报

  2003年讨薪,牵动着整个政府和社会的神经。讨薪,最初是民工的行为,后来慢慢与政府有了联系,“熊德明事件”后,政府机构站到了讨薪的风浪之中。在此,记者看到,讨薪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部门的事,所以,当一个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加入到“讨薪阵营”中来,不仅不会让人感到突兀,反而让人从其职能的延伸中看到一个政府的坦诚与对民意的体恤。昨日从镇江市纪委传来消息,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自去年12月至今,已为在镇江的广大农民工追缴被拖欠的工资达1.45亿元,占应付工资总数的93.6%。

  记者了解到,镇江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查纠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一项严肃的群众纪律来对待。这样就把一种“层次”较低的“机械”工作上升到理性的高度,成为一项指导性理念。这种理念加速了讨薪进程。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自去年12月份以来会同市发展改革、建设、劳动保障、财政、工会、金融等部门,以建设领域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查纠结合,清防并举,加大督促检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力度。一是上下联动查纠拖欠,去年12月初,该市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查纠结合、先查后清,上下联动,摸清了在镇江的施工企业为186个,至去年年底共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1.55亿元;二是明确对执行规定不到位,尤其是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除公开曝光外,将取消其在镇江的施工资格,对因清欠工作不力,引起集访、群访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地区和部门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三是设立举报电话,受理民工投诉;四是组织专项检查,今年春节前,该小组先后7次组织专项检查,取消了1家违规企业在镇江的施工资格,共督促支付民工欠款1.37亿元,让92%的农民工拿到了2003年的工资。

  讨薪,使纪检监察机关颇有心得: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要求建设单位按月发放工人工资;二是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承建管理,严防层层转包;三是严格信用监管,对拖欠情节恶劣的实行“逐出”制,取消其在镇江的施工资格。

  在记者看来,这些心得始终不离一个宗旨,那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讨薪的着眼点和开掘点为“纪律”二字,这二字恰恰起到了“统率”整个讨薪行动的作用,既不搞职权僭越,又有效地凝聚起合力。这是镇江纪检监察部门给我们的最大启示。同时,纪检监察部门成了讨薪英雄,不仅是对有关职权部门的促动,更是对欠薪单位最严厉的警告!

  本报记者 肖军 朱志鑫 通讯员 李桂芳 夏盘林

  《江南时报》 (2004年06月18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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