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贪官退赃可漂成廉洁干部?设全国退赃账号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8:00 四川新闻网

     中国西部网消息 

    贪官退赃可“漂”成廉洁干部?

    国家社科规划“新世纪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对策研究”课题组已成立5年,这个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纪委等多家单位联合组成的课题组建议,全国人大、中央纪委、高法、高检、监察部等机关实施“特别行动”即”一二三工程”:

    主动退赃一律免责

    ——设立一个全国退赃的公开账号,退赃者可在全国任何一个县以上国有商业银行匿名退赃,无需公开本人任何情况。

    ——实行两项特别决定:一是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并如数退赃者,无论职级高低和问题大小,无论问题将来是否暴露,一律不给任何处分,一切待遇不变。二是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退赃或不如实退赃者,一旦案发,凡触犯刑律的,一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一律按最高量刑标准处罚。

    ——采取三条配套措施:一是在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完善国家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登记制;二是提高国家公职人员待遇,以俸养廉;三是建立健全举报制度,最高奖励举报者50%的追缴赃款。

    然而,对“特别行动”的争议一直未有停止。《中国青年报》今天发表署名评论质疑,“设立全国退赃账号”不过是前两年流行一时的“廉政账户”的翻版,政其策构想与法治精神格格不入。

    退赃账号挑战刑法

    评论认为,与“廉政账户”制度相比,“设立全国退赃账号”给予了贪赃受贿者更为宽容与优厚的待遇;简言之,不管腐败行为如何恶劣、不管违法情节如何严重、更不论社会公益承受了怎样的损失,只要贪赃受贿者将赃款按时存进“退赃账号”,贪官就可以把自己漂白得干干净净,赃官摇身一变就成了廉洁的好干部,什么党纪政纪、法律法规便再不能伤他分毫。早在2002年,福建就毅然全部撤销了与“退赃账号”异曲同工的“廉政账户”。

    文章还说,关于政府官员的贪污受贿犯罪行为,我国的刑法早已有明文规定,至于如何量刑、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于对腐败官员的处罚,也应当由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具体规定;专家们“设立全国退赃账号”的政策建议,很难找到有力的法律依据与法理支持。

    “捕鱼理论”辩护可行

    据《潇湘晨报》今天报道,这一课题组组长王明高针对廉政账户制度的得失提出了自己的“捕鱼理论”:“反腐好比撒网捕鱼,关键是鱼网必须没有漏洞,才能够捕得到鱼!”

    王明高认为,课题里设计的账号比较科学,与已在一些地方实行的廉政账号有所区别,银行联网也为这一制度的推行提供了技术支持。而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自首制定两条特别政策,中纪委、监察部也做出相应决定提供了有关法理依据:凡是在限期内,主动据实将不法收入,上交到全国退赃公开账号的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免除党纪、政纪处分,不追究法律责任,原政治、经济、生活待遇不变;对规定期限内,拒不退赃或部分退赃的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依法从重处罚。



相关报道
来源: 羊城晚报                                   【编辑:何俊】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遭袭
胡锦涛出访欧亚四国
美国将移交萨达姆
第三轮六方会谈将举行
我国部分省市供电告急
河北邯郸6-3矿难瞒报
辽宁盘锦大桥垮塌事故
《后天》 孙燕姿巡演
2004欧锦赛 NBA总决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