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危险废物处理必须依法进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8:01 光明日报

  记者 林英

  本报北京6月17日电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由国务院发布,并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的第一件有关许可证的行政法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危险废物污染的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这是记者今天在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指出,我国危险废物管理与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要求差距还较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分类、申领条件和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明文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强化了环保部门发证后的监管责任和程序,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等。我们要以贯彻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为契机,依法审批、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危险废物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遭袭
胡锦涛出访欧亚四国
美国将移交萨达姆
第三轮六方会谈将举行
我国部分省市供电告急
河北邯郸6-3矿难瞒报
辽宁盘锦大桥垮塌事故
《后天》 孙燕姿巡演
2004欧锦赛 NBA总决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