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一起利用互联网盗窃案宣判 网上盗存款被判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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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9:18 南方都市报 |
新闻追踪 本报讯(记者柯鸿海 通讯员李昕 梁珊)吉林人金楠植利用互联网盗取江门市居民刘某网上银行的账户和密码,然后以网上购物的方式盗取大量存款(本报曾作报道)。近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对我省第一起利用互联网盗窃案进行公开宣判,金楠植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去年9月20日,江门市居民刘某收到银行对账单后,得知其在工商银行开通的网上银行账户的存款被人以网上购物的形式盗走,他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江门市警方接报后,于同月29日立为重大盗窃案件开展侦查。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吉林省龙井市人金楠植被锁定,警方远赴吉林将金楠植抓获。 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4月,金楠植在互联网上通过带有“网络木马”程序的邮箱,盗走被害人刘某的工商银行账户和密码。同年8月25日至9月7日,他先后从该账户上盗取存款49723元,向网上购物公司购买大量电话卡、游戏充值卡、手机充值卡等电子物品,并将上述物品卖给他人或与他人交换牟利。同年9月3日,金楠植采用同样手段获取被害人张某的工商银行账户及密码后,从该账户中窃取存款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