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侵占市政道路 拒不执行处罚决定 “鼎太风华”相关业务被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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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9:31 南方日报 |
新闻追踪 本报讯(记者/陶然)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局与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因深圳市鼎太风华投资有限公司在开发南山区“鼎太风华”小区的过程中,违法侵占市政道路(相关报道见6月16日C04版),且至今未执行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南山分局于上月17日作出的相关处罚决定,两局联合决定:停止办理该公司在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相关业务手续。 据了解,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南山分局于上月17日针对“鼎太风华”违法侵占市政道路一案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开发商恢复被占据的市政道路的原状,并处以开发商人民币10万元罚款,但该开发商至今未履行该行政处罚的相关决定。 两局作出的《关于停止办理深圳市鼎太风华投资有限公司规划国土业务手续的决定》中称:“根据1999年2月26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第二条第(一)项:‘规划国土部门对违法建筑的行为人应严肃查处。在处罚未执行完毕以前,必须停止办理与违法行为人有关项目或事项的所有手续’的规定,现决定停止办理你司在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相关业务手续,包括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房地产企业资质年审等。涉及已售房地产业主的房地产登记、按揭等事项除外。” 市规划局与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关人士解释说,该项处罚只是针对“鼎太风华”开发商的违法行为,已购买“鼎太风华”项目房产的小业主办理《房地产证》等相关业务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