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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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9:31 南方日报 |
追踪报道 村级联合办学校舍建设经费补助专款申请开始 2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本报讯(见习记者/廖奕文)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有关部门获悉,去年底出台实施的村级联合办学校舍建设经费的补助措施(详见今年1月8日C07版报道),从本月开始可实行拨付补助款申请。有关人士表示,接到相关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将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并根据审核结果联合下发拨款通知。 申请→师生人数要注明 据介绍,纳入本次联合办学经费补助的对象,是从2003年3月1日起新建或扩建的校舍,而此次由镇区财政分局、宣传科教办联合向市教育局提交《关于拨付村级联办的××学校校舍建设经费补助款的请示》规定,其申请内容必须包括参与联合办学的学校的师生人数、办学单位村民人数、新校舍建设规模、工程预算、按规定市应补助给各办学单位(村)的经费补助数额等。同时,还须提交联合办学规划明细表、承建校舍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和承建合同(预拨款时提供)及工程预决算书(结算时提供)等资料。 审核→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有关人士表示,市教育局在收到拨款申请后,将会同市财政局,在20个工作日内联合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并根据审核结果联合下发拨款通知。 值得一提的是,此方案的经费补助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每年的8月至9月是下一年联合办学补助经费的申请时间。 拨款→专款专用 据了解,为确保补助经费能及时发放到位,完成拨付申请审核之后,经核准,市财政局根据拨款通知书将补助款直接拨至有关镇区财政分局,再由镇区财政分局按承建合同和工程进度将款项拨至工程承建商的账户,专款专用。 此外,因特殊原因未能动工的校舍建设不能享受经费补助,原安排的专款则由市教育局和财政局按专款专用的原则调整使用。 【相关背景】 81条贫困村联合办学 校舍建设经费财政承担 据介绍,全市共81条贫困村联合办学的校舍建设,其建设经费亦由市、镇二级财政共同承担。贫困村联办校舍建设的补助经费,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50元的标准计算。基于村镇发展程度不同,又分为11个经济欠发达镇区的贫困村、一般镇区的贫困村、富裕镇区的贫困村,市镇二级的承担比率分别为80%和20%、60%和40%、40%和60%。 另外,镇区新建中学、原中学校舍(含扩建校舍)用于联合办学的,视为联合办学新建校舍,并按以上相应办法计算补助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