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个月发生31宗重特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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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9:3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徐海星 通讯员周永庆、李洁)今天是全省“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警示日”,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去年1月至今年5月发生的31宗重特大安全事故结案处理情况,其中2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27人受到重罚,省安监局表示,对那些罔顾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者将毫不留情,追查到底。 据统计,去年1月至今年5月,我省共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工矿企业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人以上)31宗,共造成257人死亡,到今年5月底应结案23宗,已结案16宗,结案率为70%。 其中共有24名事故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7人受各种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省安监局表示,尤其是去年我省发生了两宗死亡均为3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了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管理松懈,监管和执法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督促不力。 非公有制企业事故数占八成 值得注意的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问题日益突出。去年以来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共发生安全事故1210起、死亡912人,分别占全省工矿企业事故总事故和死亡人数的79.19%和76.64%。 据安监局有关专家分析,事故原因主要包括监管手段落后,监管不到位;不少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不愿意增加安全投入,缺乏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此外,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支持机制不够健全,安全服务市场化程度较低。 据悉,通过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等措施,今年1~5月我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了11.04%、7.88%、14.32%、10.84%。(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