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评议规范环保部门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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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4:53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记者刘纯友)记者从全省环保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起,全省环保系统实行行风建设工作考评制度,政风评议及行风年度检查评比中落后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 近几年,省环保系统作风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依然存在不足之处:一些工作人员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及时,处罚不到位;有的地方征收排污费讲关系,讲人情,随意性大;少数环保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一些环保部门政务公开规范不全面。 为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创建人民满意的一流队伍,从2004年起,省、市、县(区)环保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重点是各级环保部门的执法、“窗口”单位进行评议考核。评议内容包括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廉洁从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执法责任制、监督机制六个方面。对评议结果,各单位须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同时据评议内容与评议结果,省环保局与省政府纠风办还对市环保部门进行年度检查评比,各市环保局对县(区)环保部门实施检查评比。在当地政风评议中后三位,或在上级环保部门考核中倒数第一位的环保局,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须向上一级环保局做出书面检查,上一级环保局须通报批评并取消落后单位的各项评先评优资格。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与个人将依法受到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