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将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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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5:20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讯记者严冰报道: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江泽慧在日前举行的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年文本优势暨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合作益处会议上表示,我国将建立健全全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代理网络体系、测试网络体系和信息网络体系,完善林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优惠政策,力争拥有更多的林业植物新品种自主知识产权。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通过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方式,保证培育新品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新品种拥有排他的独占权。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6月19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