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国有资产阳光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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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6:04 天府早报 |
原属各部门的国有资产全部移交或变更 早报讯(记者牛绍强实习生周玲琳) 成都市级机关的国有资产产权移交正式启动,昨(18)日,成都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三部门出台了系列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公有住房资产移交、变更到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公产房租金全部上缴,该中心将对国有宾馆、培训中心进行公开拍卖。对机关国有资产产权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可降低政府行政管理成本,抑制不合理的奖金发放,杜绝各部门、单位的“小金库”。 成都市级机关部门和单位及其直属事业所拥有的公有住房产权,在今年7月底前移交或变更到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移交的国有资产分六大类: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基地)类资产,办公用房类资产,公有出租类房产,投资类资产,土地等其他类别资产,公有住宅资产等。 从2003年10月1日到出租类公有房产经营权移交时所收租金,全部缴到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移交后,出租房由原事业单位委托管理,按照市场价挂牌竞租,在扣除维修经费后,租金上缴市财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