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争取一两年内实现应保尽保 广东将再纳70万人入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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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8:44 南方日报 |
实施十项民心工程 本报讯(记者/丘剑华 实习生/张宇通讯员/任宣)省人大常委会将于本月下旬组织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各级政府实施“十项民心工程”、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城乡低保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副省长李容根昨日表示,力争一两年内,把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元的困难家庭(约70万人)全部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年投6亿惠及百万低保对象 截至去年底,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已达41.68万户、103.17万人。2003年各级支出低保资金近6亿元。目前城市低保标准最高的广州、深圳分别达人月均360元、344元,农村低保标准最高的是佛山禅城区,人月均310元,原来标准较低的欠发达地区,除少数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人月70元以外,去年大部分县(市、区)低保标准已调整到人月80元以上。 五保工作方面,去年五保供养经费基本得到落实,全省现有20.43万人享受五保供养,集中在敬老院供养的有2.92万人,人年供养标准4160元,分散供养的有17.51万人,人年供养标准2284元,基本保障了五保户的正常生活。 仍有70万人应保未保 我省城乡低保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困难地区低保资金各级负担比例不合理。目前,我省14个经济欠发达市和恩平市,低保资金普遍由省、市、县(市区)、乡镇、村负担,但乡镇低保资金负担比例过大,负担比例都在30%以上,在乡镇财政极端薄弱的情况下往往形同虚设。二是低保救济补差额较低。目前,14个经济欠发达市的农村低保救济金人月补差普遍为10元—25元,难以保障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三是应保未保现象比较突出。据调查统计,我省目前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仍有约70万人未被纳入低保范围。 在农村五保供养上,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中则没有明确五保供养经费由哪一级财政负担,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经济名存实亡,该由乡镇负担的基本上无力解决,使许多符合五保条件的五保老人未能及时纳入五保救济。 欠发达乡镇应不负担低保资金 李容根建议,省级财政适当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同时,加大市、县(市、区)低保资金投入力度,除7个经济较发达的市外,其余14个享受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地级市和江门恩平市的低保资金由原来财政和乡镇、村委会集体经济共同负担改为全部由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按一定比例负担;制定《广东省城乡低保资金管理规定》,依法促使低保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部分地区缺乏有效的机制和手段去解决保障五保供养经费与地方财政困难之间的矛盾,李容根还建议制定一个专门针对五保对象在税费改革后经费来源等问题的专门文件,确保五保人员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