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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丢失手机 医院拒绝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9:22 人民网-江南时报

  胡先生日前住进了苏州某医院,6月16日晚上,胡先生将手机放在没有锁的床头柜内,第二天醒来就不见了手机。胡先生认为,入院时医院要求夜间病房的门不能锁,而正是因为没锁门才让小偷有机可趁。为此,他找到医院保卫科,对方答复:医院是公共场所,物品丢失不负责赔偿。苏州市消费者协会和法律界人士均认为:医院提供的是医护服务,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否则医院没有义务承担物品丢失的责任。

  朱中顺

  《江南时报》 (2004年06月19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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