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电电价不会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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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9:3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 华诚 实习生陈蓉蓉)随着高温步伐的一步步逼近,电荒形势越来越严峻。全国4个区域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2分钱的方案昨日正式获得发改委批准,同时涨价细则出台,其中江苏地区每度上涨2.5分。但这暂时不会影响江苏的居民电价。 据了解,今年以来,江苏省已调整过三次电价。第一次是在今年1月份,将省级以上电网调度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上调7厘/千瓦时,销售电价上调8厘/千瓦时。随后,4月1日省物价部门决定再次上调部分电厂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幅度1.2分。最近的一次是今年5月份,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对销售电价水平作出调整,每千瓦时提高0.52分钱。此次已是第四次调价了。 据分析,电价调整的原因之一是调节电力供求,缓解当前电力供应紧张状况。同时激励电力投资,提高电力供给能力;另一方面,引导用户合理用电,促进电力供需平衡。对国家允许和鼓励类企业,电价随各地工业电价统一调整;限制和淘汰类企业,电价在以上基础上每千瓦时再分别提高2分钱和5分钱。 根据发改委的相关规定,此次“明细”的出台同时意味着地方电价政策也不得不停止。据记者了解,江苏地区为鼓励地方加快投资发展,也有过类似政策,物价部门表示,这些曾经享受地方优惠电价企业的“最后晚餐”最迟不超过年底。 对此次销售电价上涨,会引起居民用电的担忧,发改委昨日也有明确说法。发改委表示,居民电涨价要按照法定程序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然后报国家发改委批准。昨日批准可以涨价的省市分别为北京、天津、重庆、浙江、福建、云南、贵州,其间不包括江苏。另外,记者从省物价部门了解到,江苏地区时下并未向发改委上递类似涨价的申请报告,从这个角度推测,江苏的居民电价不会涨。 《江南时报》 (2004年06月19日 第十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