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制企业报个税有技巧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9:3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 华诚 通讯员 朱涟 乃耀 实习生陈蓉蓉)实施年薪制的企业一定要到税务部门备案。税务部门提醒说,如果忘记备案,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将有巨大悬殊。 据悉,所谓年薪制,是指企业经营者平时领取基本工资,年度结束后,根据企业的经营业绩,再获得效益收入。 目前南京已有不少企业开始试行年薪制。根据税法规定,对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收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采用按年计税、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但事先必须到税务部门审批,如果没有得到批准,税务部门将按照普通工薪收入征税。 举例而言,如果某企业擅自给总经理定下了15万元的年薪。交个人所得税时,把这15万元分摊到12个月中,每月仅交了1805元的个税,全年累计是21660元。但是由于企业年薪制没有得到税务部门的批准,这15万年薪只能按一个月收入15万元的标准交税,这位总经理要一次交纳51405元的个人所得税。 《江南时报》 (2004年06月19日 第十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