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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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9:44 桂龙新闻网-南宁日报 |
本报崇左讯(记者黄学安)对检查发现有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凡发现有安全隐患而没有进行整改的,要从严查处,不能手软。这是6月17日崇左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昆芳,副市长何国林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 会议指出,自治区安全生产服务队前段时间到我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与服务时,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同时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会议就检查服务队反馈的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一些生产企业进行通报,并要求这些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切勿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当儿戏。同时指出,自治区安全生产检查服务队到我市的扶绥、天等、凭祥、江州等县(市、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时,一些县(市)领导和部门领导对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能给予很好地配合。一些生产企业领导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只顾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项目还没有经过“三同时”验收就盲目上马,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也没有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些企业员工没有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就上岗,有的企业没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有的企业视法律法规而不顾,违法生产,埋下安全生产隐患。有的行政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客观上为一些企业违法违规生产提供了条件。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做好综合协调,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力度,加强监督,对有法不依的违法行为要给予处罚。各有关部门、各行业领导要了解本辖区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强化责任机制,排除安全生产隐患,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做到依法经营。行政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审批制度,不能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代价,以换取区域经济发展的局部利益。各县(市、区)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发现有安全生产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整改,把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责编:谢寿球 |